网站首页
通知公告
关于职鉴
师资力量
服务指南
考务管理
鉴定工种
政策法规
证书查询
考务管理
网站首页
通知公告
关于职鉴
师资力量
服务指南
考务管理
鉴定工种
政策法规
证书查询
通知公告
更多
·
关于2019年护士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
·
关于2019年3月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的...
·
2018年下学位英语考试准考证领取通知
·
中药学专业自考毕业论文写作通知
·
护理学专业自考毕业论文写作通知
·
关于2018年下半年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...
·
我院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顺利进行
·
关于确定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...
·
2018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开始查询
·
我院组织开展2018年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...
当前位置:
网站首页
>>
考务管理
>>
正文
考评人员守则
2017-04-08 00:00
忠于职守,秉公执考,作风严谨
科学规范,严肃考纪,保证质量
认真总结,接受监督,积极建议
考评人员守则是考评人员的工作准则,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努力学习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刻苦钻研鉴定理论和考评技术,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考评业务水平。
在经审核批准规定的职业、等级和类别范围内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进行考核和评审工作,不得超规定范围考评。
独立完成考评任务,认真履行考评职责,严格执行鉴定规程和考场规则。
考评人员在执行鉴定任务时应佩戴考评人员证卡,严肃工作作风。
在评定成绩时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要求。
保持高度的职业道德水平修养,忠于职守,公道正派,清正廉洁,坚决抵制来自任何方面的影响或改变正常考评结果的要求;自觉执行对其亲属、朋友和师生、师徒的回避制度。
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。
自觉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监督检查,接受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监督人员的技术指导和监督
【
关闭窗口
】
Copyright © 2015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.
辽ICP备10202921号-4